预防起重伤害事故,预防起重事伤害故15条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 在起重作业前检查机械设备和起重工具的安装、牢固性和可靠性,并进行充分的试验,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3. 确保吊钩、绳索、挂具和吊装物品的质量均符合要求,并注意吊装物品的稳定性和平衡性。
4. 严格控制起重重量,避免超过设备的额定载荷。
5. 操作时应保持镇定,严格按照指令操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式。
6. 在起重作业中要保持通讯畅通,避免操作人员之间的误解和漏解。
7. 在起重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工作人员遵守相关安全规定,避免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8. 进行起重作业时应保持集中注意力,防止人员、设备、货物发生磕碰和摩擦。
9. 进行起重作业时,应有专职人员进行监督和指挥,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为预防起重伤害事故,必须做到预防起重事伤害故15条注意事项:
(1) 起重作业人员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持证上岗。
(2) 起重机械必须设有安全装置,如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电气防护性接零装置、端部止挡、缓冲器、联锁装置、夹轨钳、信号装置等。
(3) 严格检验和修理起重机机件,如钢丝绳、链条、吊钩、吊环和滚筒等,报废的应立即更换。
(4) 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 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运行中检修。上下吊车要走专用梯子。
(6) 起重机的悬臂能够伸到的区域不得站人,电磁起重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
(7) 吊运物品时,不得从有人的区域上空经过;吊物上不准站人;不能对吊挂着的物品进行加工。
(8) 起吊的物品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9) 起重机驾驶人员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将故障排除。
(10) 开车前必须先打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也应给予持续铃声或报警。
(11) 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12) 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时,才能闭合主电源进行操作。
(13) 工作中突然断电,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是否工作正常。
(14) 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在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对于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好。
(15) 当司机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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