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又称天车、行车、吊车,是现代工地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也是事故多发的设备,因其体型庞大、沉重,一旦发生事故极有可能酿成惨剧。
安全来源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起重伤害事故大多是使用单位违规安装和作业人员操作失误等疏忽造成,所以我们要不断提升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牢记安全生产要求,确保安全操作、安全生产。
起重机使用单位的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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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依法配备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和起重机械安全员,明确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和起重机械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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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起重机械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起重机械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和起重机械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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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起重机械的数量、用途、使用环境等情况,配备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和足够数量的起重机械安全员,并逐台明确负责的起重机械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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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基于起重机械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起重机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对作业人员基本安全要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的有关规定。
1.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2.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应小于120°以免挂绳受力过大。
3.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4.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5.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6.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起重机安全操作具体规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的相关规定。
1.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起重机启动、起吊、放物、要求避让或提示注意都应先鸣电铃。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3.必须按起重机指挥者信号操作,但对于紧急停车信号无论是何人发出,都应立即停车。
4.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电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5.操作控制器手柄,应从零开始逐级增减,换相时,必须先归零位,中途停电应及时将手柄归零位,禁止同时控制多只控制手柄(按钮)。
6.大小车及吊钩起动,接近吊运地点应缓速;禁止突然起动,禁止用限位代停车、倒车代制动,紧急开关代电源开关。
7.吊运重物应尽量减低高度,严禁重物通过人体上空,禁止重物长时间停悬在空中。
8.吊运重物应先稍吊离地面试吊,确认吊挂平稳牢固、制动可靠才能吊运,严禁突然吊运。
9.吊运中途若制动失灵,重物自动下滑,应立即将重物降至空旷地面,此时禁止断电操作;相反,若起重机失控,自动行走升降,则应立即断开紧急开关切断电源。
10.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主梁端部,控制手柄归零位,切断电源。
11.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起重机司机请注意
安全操作很重要,“十个不吊”需记牢
1. 吊物上站人、有浮放物不吊。
2. 超负荷不吊。
3. 信号不明、不清楚、光线暗淡不吊。
4. 易燃、易爆物及酸不吊。
5. 设备带病或吊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6. 钢丝绳不合格、捆绑不牢不吊。
7. 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的物件,不知重量不吊。
8. 钢、铁水包过满不吊。
9. 歪拉斜拖、锐角、刃角不垫好不吊。
10. 违章指挥的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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